2月初,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举办的《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立法调研会在中科院广州分院系统研究所华南植物园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广东省人大环境资源委、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省环境教育促进会的领导与代表,肇庆市、云浮市、阳江市、清远市、茂名市等相关地级市生态环境局的负责人,以及来自部分教育部门与环保企业等机构的代表20余人。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夏汉平和彭丽芳同志应邀参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宣教科技处处长许金洲主持会议。
会上,广东省环境教育促进会会长杨中艺教授就《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送审稿)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与解读,与会代表针对条例内容与落地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建议和意见。夏汉平代表鼎湖山保护区在会上作了发言,他首先对会议安排在鼎湖山召开表示热烈欢迎,对省生态环境厅一直以来对鼎湖山保护区环境教育工作的高度关心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鼎湖山保护区的环境教育工作,力争在全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夏汉平就条例的立法目的与条款内容等提出了23条意见建议,得到与会代表的广泛认可。随后,会议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对条例作了精心修改与完善。
随后,会议部分代表在夏汉平和彭丽芳的陪同下参观了鼎湖山自然教育中心,对保护区的建设历史、保护对象、生物多样性以及环境教育工作等进行了深入了解,对保护区的环境教育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本次会议与参观交流进一步加强了鼎湖山保护区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和肇庆市生态环境局的联系与沟通。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制定《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深信未来条例的出台将会确保全省生态环境教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会促进广东省的生态环境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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